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4,4’-二氯二苯砜工程技改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第4号,2018.7.16),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,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位于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,投资5100万元,对现有4,4'-二氯二苯砜生产装置进行扩产技改,改造后生产规模能够达到年产5000吨4,4'-二氯二苯砜。新建日处理50吨的污水处理装置1套、缩合釜3台、缩合中间罐3台、溶解釜2台、5m3搪玻璃罐2台、活性炭过滤器2台、负压蒸发结晶装置2套、结晶釜3台、二合一4台、双锥干燥机3台、真空机组1套、负压浓缩釜2台、深冷母液暂存釜1台、冷水机组1套和尾气干燥器1套等。
二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
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Jn0QTQ61SE73oD7zljOpuw 提取码:cchn,下载报告书电子版进行查阅,也可向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所索取纸质报告书进行查阅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根据项目情况,并结合相关技术导则,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kk4XaVDgw609m1HTVo9gw 提取码:iyx1,下载公众意见表提出反馈意见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。
建设单位: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:翟立鹏 联系电话:13933181732
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: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张劭霞 联系电话:18632160805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