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)相关要求,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:
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89号,拟建设硫酸原料部分替代技改项目,项目建成后,每年处理副产硫酸能力增加4万吨,外购原材料硫磺使用量减少约 0.5 万吨,制酸装置产能不变。
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为: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,委托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;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,确定评价重点;③进行环境影响预测;④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;⑤从环保角度给出关于建设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的评价结论,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,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审批部门审批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:张光军
联系方式:13582010725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
环评单位名称:河北景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工
联系方式:15130639397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jYs5f-sctenHkQPFODIoQ?pwd=y223
提取码:y223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: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:1、拨打联系电话。2、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的方式。3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。
公示期间,对项目建设有异议、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河北旭隆化工有限公司
2025年3月20日